▲6月13日,有视频作者发布上海斗气车事件后续,经证实为假消息。图片来源/视频截图
5月24日,上海内环发生一起“斗气车”事件,事发视频显示,一辆蓝色奥迪车在高架车道并线处打转向灯,想要向左侧借道进入主车道。但车顶闪着警示灯的黄色工程车没有避让,而是向左侧一条车道借道。大约10秒钟以后,奥迪车从右侧挤靠工程车,之后工程车加速反超后两车发生剐蹭。随后,工程车加速通行,奥迪车反超后,用车右侧挤靠黄色工程车,最终工程车被逼停并骑跨上高架护栏。
上海交警发布公告称,5月24日17时52分,内环高架近漕溪立交段两车碰撞,致其中一辆工程车骑跨在高架护栏上,未造成人员伤亡。经初步调查,涉事两车在行驶过程中存在互相“斗气”行为。目前,两车驾驶员已被警方控制,警方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作出严肃处理。
(相关资料图)
▲事发后,上海交警发布消息称将依法处理。图片来源/ 上海交警
该事件发生后,对于两车该如何担责引发讨论。
6月13日,有视频作者在短视频平台发布视频称,奥迪车驾驶员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5个月,缓刑10个月;工程车驾驶员拘役2个月,缓刑4个月,并处罚金5000元。该视频发布后,再次让该事件引发关注。
上游新闻记者从上海法院系统核实了解到,目前该案件仍在办理中,上述视频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。随后,上游新闻记者联系到视频作者,其坦言是结合网传公众号文章制作的视频,并没有可靠信息来源。
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,视频作者所引用的是5月31日某保险公司发布的一条名为“上海‘黄蓝车斗气’后续:司机要哭了,赔钱加坐牢!保险赔吗?”文章的内容,该网文中引用了安徽省全椒县近日审结的一起高速上开“斗气车”追逐竞驶,导致一方车辆毁损的刑事案件判例。
▲视频作者引用案例为全椒县相关案例。图片来源/受访者供图
该案例中提到,法院审理查明,被告马某军(蓝色车)在驶入收费站时加塞被告刘某泉车辆,为报复加塞行为,被告刘某泉(黄色车)在行驶中突然变道至马某军车辆前方,且连续刹车,后驾车离去。被告马某军随即开始追逐刘某泉车辆,在追逐过程中,被告刘某泉再次超车变道至马某军前方,并竖中指挑衅,马某军感到气愤,连续撞击刘某泉车辆,经全椒县价格认证中心认定,刘某泉车辆损失价格为29182元。
▲视频发布者承认素材来源没有足够依据。图片来源/聊天截图
法院认为,被告马某军为泄愤,故意毁坏他人财物,数额较大,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,被告刘某泉驾驶机动车在高速上追逐竞驶,情节恶劣,构成危险驾驶罪。基于二被告人的犯罪情节、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,分别判处被告马某军拘役五个月,缓刑十个月;被告刘某泉拘役二个月,缓刑四个月,并加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。
上述视频作者引用该案例作为上海内环“黄蓝斗气车”的判决结果,目前该视频已删除。该视频作者称,发布后觉得没有足够依据,就删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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